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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4.07

全院各有关科(室)、部(处):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学校近期将组织教师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现就我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由于时间较紧,请各科(室)、部(处)通知到相关员工,做好认定工作。

一、申请对象

凡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而未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教师均应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行政管理岗位人员不得申请。

   二、工作安排(官网和院内均需网上报名!)

1、官网报名:4月8日——5月7日: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注册报名流程可参考附件1:《网报申请人用户手册》,请仔细阅读。

注:(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务必填写“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

(2)网报的各类证书号请一定仔细核对,否则会影响认定结果。

2、院内报名:4月8日——4月26日:

请申请人于4月26日前登录医院新版人事信息系统(https://hxhr.cd120.com/#) 或进入手机微信小程序“HXYY人事”进行院内网报,进入后点击“审批中心——发起审批”——“业务类”——“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请根据备注提示仔细填报。4月29日我部将把报名汇总名单返回给各科(室)秘书,请科室打印出来由科(室)负责人签字。

3、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科(室)、部(处)即可安排相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自行准备普通话测试证书(测试机构及地址请访问:http://sc.cltt.org/Web/SignUpOnLine/Default.aspx)及体格检查。

4、请各科(室)、部(处)于5月10日前汇总上交所有相关申请材料(详见‘第三条、申请材料要求’),过时将不再接收。    

三、申请材料要求(请仔细阅读该要求)

   (一)材料项目

1、申请人网报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后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请在复印件上手写“仅供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2、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国内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职务的申请人员除外、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截止日期未拿到证书可提供考试合格证明;未参加普通话测试的人员请明年再申请认定。

4、《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除外,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附件2) 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需自行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体检合格证明。(2020年10月后到校的已在校医院体检的老师,提交体检表复印件即可,并向体检单位盖鲜章,无需重新体检;哺乳期、孕妇无法做胸片医院需出示相关证明)。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非白衣)证件照(1张),要求与网上申报上传相片同底版,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科室及身份证号)。

7、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连续6个月)复印件。(成都市参保人员社保清单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 https://ide.cdhrss.chengdu.gov.cn:10010/cdwsjb/login.jsp登录打印,省社保参保人员请咨询四川大学人事处)

8、《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3,只交A表)(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职务的申请人员除外),请各“学科(专业)评议组”负责人在“评议组专家意见”栏目签字。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9、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及以上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各类教师提供的材料项目要求

   1、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职务的教师(只限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护师、高级工程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不在此条范围内)提交的材料:前述第1、2、5、6、7、9项。

2、其他所有人员提交的材料:前述1-9项。

   四、相关要求:

   1、关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按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需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职务的申请人员除外),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由各科(室)、教研室、部(处)组建的“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学科(专业)评议组”负责进行并提出审查意见(详见附件3,最后只交A表,科室主任需在A表后面“学科(专业)评议组组长”处签字)。

2、按学校统一要求,我院不受理本单位在职以外教师的申请。

3、各科(室)、部(处)必须指定专人,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确保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复印件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由审核人在所有复印件上书写“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审核人签名,原件不用上交。

4、医生集团员工请于附件材料上全部加盖“四川华西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公章,并再出示一份医生集团工作证明(附件4)。

请各科(室)、教研室、部(处)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保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85422576(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惠老师)

85422828(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王老师)

85403799(学校人事处青年科张老师)

联系地址:医院行政楼2015、2019房间、川大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办公室

附件:附件汇总

作者:惠凯林 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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