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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管理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通知
作者:科技部编辑:科技部2018.08.08

院内有关科室及科研人员:

为了促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强化生物安全,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提供安全保障,贯彻落实《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国际合作、出口出境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现要求我院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包括血液、组织、体液等)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事项的研究项目,均应向国家科技部人遗办申请报备(网址:https://168.160.10.149)。具体工作指南和申报流程详见附件。

若有疑问,请联系临床研究管理部(地址:水塔楼1050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422851;联系人:陈立艳 18980605672,朱萍 19983137855)。

附件1: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doc

附件2: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申报流程.docx

临床研究管理部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