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部(处)、科(室):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科技厅官网链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7/31/34d5edd3cebd49abae2e572a6c158e9d.s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详见科技厅官网通知)
本次申报共分3个类别。
(一)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承担攻关任务
聚焦提升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创新能力,支持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平台科研条件能力。
1.申报要求。(1)择优支持2022年和2023年通过优化重组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民口)、2024年评估为优秀的国家和省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牵头开展关键技术攻关。(2)由2022年和2023年通过优化重组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民口)、2024年评估为优秀的国家和省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牵头单位组织申报。(3)每个全国重点实验室申报不超过3项,其他平台(基地)限报1项。
2.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全国重点实验室每项支持20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期3年,其他平台每项支持100万元、执行期2年。
(二)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在前沿技术方向(详见指南),组织实施基础研究项目。
1. 申报要求:我院限推5项。
2. 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项目支持资金及执行期见指南要求。
(三)支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强化科技创新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综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有关部署和省政府2024年科技创新工作事项督查激励等因素,支持市(州)结合自身优势和发展所需,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鼓励老师积极参与相关市州和优势企业的申报工作)
1. 产业技术攻关项目。聚焦我省六大优势产业和“15+N”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由相关市(州)组织申报。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
2.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由科技型企业牵头,联合产学研单位,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2)牵头企业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已落地转化并取得经济社会实效,且实现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3)由相关市(州)组织申报,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近3年已获得后补助引导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
(一)引导资金支持方式和开支范围、预算编制和资金下达、预算执行及调整、绩效评价与监督,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当年度未支出的引导资金按财政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管理参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川科政〔2022〕4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要求
详见科技厅官网通知。
注:四川大学与外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均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与四川大学联合申报,或四家医院之间联合申报,也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盖章后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应为196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
3.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科研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提供。
4.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引导资金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不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5年度引导资金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引导资金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引导资金项目而退出在研引导资金项目;退出引导资金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引导资金项目。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项目执行期从2025年9月1日起。
3.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注:涉及科研伦理的项目,请在附件处上传伦理审查备案表,立项后须取得伦理批件后方可实施相关研究。
5.项目申报单位应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6.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单位推荐
请拟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于2025年8月6日18时前发送申报汇总表至科技部邮箱:hxyyjhk@wchscu.cn,参加院内遴选,逾期不受理。邮件请统一命名为:申请人-2025中央引导地方项目申报。
(三)校内评审
院科技部将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申报项目。
(四)正式填报
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申请人,在系统完善项目申报书,提交后由科技部统一审核推荐。
五、申报时限
1.遴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星期三)18时。
2.盖章页及联合申报协议办理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17时。
3.系统正式提交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17时。
注:医院截止时间均提前于科技厅申报系统显示截止时间。因遴选、形式初审等需要,请严格按照医院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院科技部 计划科:李江涛、苏伟,028-85423484(首选华西微家留言);
(二)校科研院 基金科:陈曙嵬,028-85403103,15928471707;
(三)省科技厅 创新体系建设处:李双杰 郑雄峰,028-86635517。
相关附件:
附件1. 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攻关任务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附件2.联合申报协议审批表与联合申报协议模板
附件3.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模板)
附件4.2025年度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科技部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