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国务院2010年底部署了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四川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目的是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我省医疗卫生行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高压态势,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根据川卫办发[2011]25号、87号、91和92号文件要求,为配合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我院已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并由科技发展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制订了关于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下发了《通知》和针对重点部门/企业的《自查表》,正式启动了“在医药卫生领域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的工作,认真组织各部门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