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
1、医院/学院职工需将车辆行驶证和胸牌复印到一张纸上,写下本人联系电话,交到行政楼1027办公室;
2、若非职工本人行驶证,需注明与职工本人的关系并签字,个人胸牌名下最多可绑定两台车。
作者:蒋太刚 编辑:杨燕霞 来源:安全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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