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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年终结算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7.12.25

各临床科室:

经系统升级,现已实现市医保患者住院费用分段结算。成都市“城乡居民患者”(系统中显示为“城乡居民”)需跨年治疗的,今年不再需于12月31日办理出院后再办理入院,特此告知。

其他医保类型患者可根据情况或咨询其当地医保局后自愿进行年终出入院办理。患者如有疑问可请其至医保办公室9号窗口以及入院处收费窗口咨询。

各临床科室如有疑问可联系医保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85423429。

 


医保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作者:医保办 编辑:刘欢 来源: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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