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生同学:
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大教[2011]第164号)文件中的规定,经审查和认定,现确定各位同学获得创新教育学分的情况如附件所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4年12月11日—12月18日)。请各位同学注意审核姓名、学号、项目名称、申请学分、课程属性等各项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华西临床医学院教务部提出。
联系地址:临床教学楼207办公室
联系邮箱:huaxishixi@qq.com
附件:华西临床医学院2015届毕业生创新教育学分一览表.xls
华西临床医学院教务部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