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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2年四川大学青年教师国际名校联合培养博士的通知 2012.04.28

全院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学校青年教师三个全覆盖计划,请各科室按照《四川大学青年教师国际名校联合培养博士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做好2012年四川大学青年教师国际名校联合培养博士的推荐工作。


一、选派要求
1.
对象:纳入学校博士学位提升计划,并正在本校在职攻读博士学位(1-3年级博士研究生)的青年教师(今年9月入学者也可报名);
2.
拟联合培养的学校须全球排名200名以内、或所属学科全球排名50名以内、或联合培养的导师为国际著名专家。


二、名额、联合培养时间
全校每年20名,联合培养1年,申请当年派出,当年未派出的取消资格。


三、申报时间
2012
52—520日。

费用说明

四川大学与我院将以一定的比例全额赞助我院入选者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生活费用(10-15万人民币/年)。


四、报名方式
青年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


五、报送材料要求
1)《四川大学青年教师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由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职博士研究生证明、成绩证明;
3)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
4)国内外导师为其共同制订的联合培养计划;
5)拟联合培养学校免学费证明和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注:此条如暂无法提供,需在获选后一个月内补交。)
 
请各科室结合科室情况推荐相关人员,并尽快将材料报到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28-85422576

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表

作者:人力资源部 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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