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管理规定,使用放射性物质及射线装置的单位须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我院成立了以程南生副院长为主任委员的辐射防护委员会,负责指导安排全院放射防护相关管理工作,我院辐射防护委员会每年定期组织召开2次会议,安排部署全院放射管理工作,并解决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月21日,2015年第二次辐射防护委员会会议在行政楼四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程南生副院长主持,全院17位辐射防护委员会委员参会。会上,程南生副院长再次强调了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科室引起重视,务必要从放射工作人员的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培训等几个方面加强管理。医教部对上半年省卫生执法总队放射防护日常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做了简要汇报,并将清理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名单及放射津贴领取名单向各委员进行了展示。。各委员对放射工作人员名单及放射津贴领取名单进行了讨论,同时提出各科室具体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由于我院放射工作人员数量多、流动大,医院将继续完善放射工作人员准入及放射津贴领取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从放人员管理办法,及时更新放射工作人员名单。
最后,程南生副院长强调,凡从事放射的工作人员不按时体检、不按时上交个人剂量仪、不定期参加培训将扣除其放射防护津贴,暂停岗位工作,严格按照医院缺陷管理。为加强管理,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将作为放射性科室年终考核的平台指标。